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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经责审计项目社会审计机构遴选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9-18
  根据我公司《社会审计机构遴选细则》和工作需要,拟遴选社会审计机构开展利川宏大置业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具体通知如下:
  一、审计事项及审计费控制价
  (一)审计事项
  利川宏大置业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求中选机构于10月31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二)审计费控制价
  本项目审计费控制价为人民币4.5万元整。
  二、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1.参选机构必须为市城投集团公司审计机构备选库(2021年)B类库内的审计机构,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2.2019年至今承担类似审计项目的业绩至少2项。
  三、项目组成员基本要求
  (一)项目组组长必须为注册会计师,负责现场审计工作,且在审计报告上签字。2019年至今负责类似审计项目的业绩至少2项。
  (二)项目组成员至少2人以上,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四、参选文件组成 
  1.参选书(格式附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格式附后) 
  3.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4.公司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审计承诺书(格式附后) 
  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格式附后) 
  7.收费报价函(格式附后)
  8.项目组组长及组员的执业资格、技术职称、学历背景等(附相关证件复印件)
  9.单位的类似审计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项目组组长的类似审计业绩证明(提供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复印件等) 
  10.2021年最近月份缴纳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五、评审方法 
  计算所有参与本次遴选的审计机构的报价平均值,最接近平均值的机构为第一候选人,次接近平均值的机构为第二候选人,依次类推。若第一候选人的人员、业绩等满足要求,则中选;若不满足要求,则审核第二候选人的人员、业绩等是否满足要求,以此类推。如有两家及以上机构并列为候选人,且人员、业绩均满足要求,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选人。 
  六、参选文件的提交 
  参选人必须在2021年9月24日上午9:00-10:00(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期间,将参选文件送达到武汉城投置业公司4楼会议室,迟到的参选文件将不予接收。 
  (备注:对于提供虚假业绩,后期核查属实的,取消参选资格并纳入黑名单,移送主管部门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文丽   电话:63376302

 

 

  武汉城投置业公司综合管理部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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