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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使用2018年版湖北省建设工程定额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8-06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8年 1月22日发布了《关于发布<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等8项定额的通知》(鄂建办[2018]27号), 4月27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鄂建文〔2018〕24号)。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5月18日公布了2018工程计价软件测评合格名单(第一批),5月28日发布了《关于增加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数据接口内容的通知》(鄂建标函[2018]6号)。为适应这次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数据接口内容的调整,我中心对原有的《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有关章节内容,以及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的招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的系统将于2018年8月1日上线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8月1日起,进省中心交易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应采用新修订后的《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6电子化第三版)(已预审)(第二次修订)》或《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6电子化第三版)(未预审)(第二次修订)》进行招标。

  二、在8月1日前,已经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发出招标文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可继续使用原有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行招投标活动。需要采用新修订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也可以登陆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采用升级后的系统编制发布新的澄清答疑文件即可。

  三、采用新修订后的《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6电子化第三版)(已预审)(第二次修订)》或《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6电子化第三版)(未预审)(第二次修订)》进行招标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请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采用最新版省云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遇到问题的,请咨询:400-928-0095 、027-86629953 、 027-86629986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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