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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土壤调查机构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11-03

    为进一步做好我司所属企业房地产开发土地土壤污染状况,确保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现决定遴选相关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项目名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2、项目地点:武汉市城区
3、采购内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4、工作区范围:土地占地面积约100亩
5、成果报告及验收要求: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取得备案。
6、质量要求:
依据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法律和规范规程,工作成果符合行业规范要求。
7、服务要求: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工作并通过验收。
(2)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3)若未按规范规程实施,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
二、商务要求
控制价:30万元。
项目付款进度:根据双方协商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评分标准:


评审项目

评审分项

分值

子项目及分值

价格部分
(10分)

报价

10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最终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0
价格权值=10%

商务部分
(40分)

类似业绩

16分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类业绩的,每项得2分,最多得16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项目团队

14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教授)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博士学历的,得3分;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此项最多得3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成员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博士学历的,得3分;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硕士学历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此项最多得3分;
3.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配备一名得2分,没有不得分,此项最多得8分。
(以上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学历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综合技术能力

7分

1.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土壤污染与修复相关论文或取得土壤修复方向相关发明专利,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论文第一作者单位或专利权人须为供应商,需提供论文扫描件及论文第一作者与投标人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各类环保科研课题(不包括各类环保规划),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相关证书

3分

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项1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

技术部分
(50分)

对项目的理解

15分

供应商对本项目工作背景、工作依据、工作目的、工作思路、工作内容及评审要求进行阐述。
1.重点突出、解析透彻、思路可行的,得15分;
2.重点较突出、解析有一定针对性、思路基本可行的,得10分;
3.能对以上内容做出阐述和解析,有工作思路的,得5分;
4.未提供得0分。

实施方案

15分

根据项目特点,结合采购需求,提供本项目总体实施方案,重点从方案的针对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考察。
1.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具可操作性得15分;
2.针对性、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强得10分;
3.针对性、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有欠缺得5分;
4.没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得1分;
5.未提供得0分。

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

10分

针对采购需求的所有工作内容分别提出本次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并针对这些重点、难点提供了合理化建议和解决思路。
1.内容详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10分;
2.内容完整,基本可行得7分;
3.内容有欠缺,可行性不足的得4分;
4.内容可行性不足得1分;
5.未提供的得0分。

质量管理保证措施

5分

供应商应保证服务质量与效果达到采购人要求,并对工作实施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考察供应商服务响应、作业时间及质量的承诺与保障制度是否完善、考核方法与程序是否全面、整改与复查是否及时到位。
1.内容详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5分;
2.内容完整,基本可行得3分;
3.内容有欠缺,可行性不足的得1分;
4.未提供的得0分。

实施进度计划

5分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进度安排合理、工作流程清晰、技术任务明确和时间控制点到位情况进行评分。
1.提供的工作计划完善、合理、清晰,得5分;
2.提供的工作计划较完善、较合理、较清晰,得3分;
3.提供的工作计划不够完善、基本合理,得1分;
4.未提供得0分。

合计

100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四、遴选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机构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包括机构简介、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技术方案、报价函等)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我单位。
(二)评审:我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符合基本条件的机构名单,主要考察资质条件、技术能力、业绩经验、报价合理性等。
(四)公示: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入选机构名单并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遴选结果,并与入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二)我单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机构参与遴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六、提交时间
提交参选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下午17:00前将参选文件送至武汉宏大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金色雅园会所3楼。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黎    电话:13720104055)

武汉宏大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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